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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核酸检测基地公开招聘核酸检测人员公告1
日期:2022-05-06 17:43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大丰区核酸检测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测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2.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相关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报考者与拟报考单位主要负责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前应聘人员应填好《盐城市大丰区核酸检测基地公开招聘核酸检测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线上报名(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电子档发至邮箱)或现场报名(疫情期间,建议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三)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黄海西路10-1号城西商住区4号楼五楼),联系人:王女士、徐女士,咨询电话:18994829905,0515-83958820;邮箱:2869889602@qq.com。

(四)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本人携带《盐城市大丰区核酸检测基地公开招聘核酸检测人员报名表》并提供①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户口本须将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其他证书参照。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盐城市大丰区核酸检测基地委托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采取线上面试办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为10分钟。通过点对点面试交流的形式,考评医学检测相关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技能、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并出具体检合格报告。

体检费由核算检测基地统一核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和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公共就业网(www.ycdf91.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并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盐城市大丰区核酸检测基地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劳务派遣人员一年合同到期后,可参加定向招聘至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岗位,按照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其余人员分流至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第三人民医院等4家核酸检测实验室,转为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五、待遇

录用后,按照盐城市大丰区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工资,底薪约50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疫情期间按照政策规定,对延时加班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六、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由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卫健委共同负责并全程监督。

人社局监督电话:0515-69188530、0515-69188529

卫健委监督电话:0515-83288233


温馨提示:根据目前防控办有关要求,如现场报名,报名当天“苏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行程码”无“*”号,14天内无盐城市外旅居史,并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报名地点。